眼下,在日趋增多的婚姻危机和家庭解体事件中,“感情不和”、“性格不合”、“缺少共同语言”、“价值观相异”、“性生活失谐”等等,经常成为当事者挂在嘴边的理由。
然而,这些理由中潜在的“异源文化”冲突,不是被表面现象掩盖着,就是被当事者误解了。
其实,择偶成婚、建立与维系家庭,是人类文明社会中特有的文化事件,“文化同源”的规律顽强地左右着婚姻的成败。
一对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夫妻去办理协议离婚,颇令婚姻登记员诧异:
丈夫稳重、耐心、满腹经纶;妻子温和、细致、通情达理,两人的外貌、个头、年龄、学历,样样都是难得的“般配”,为什么过不到一起呢?
双方陈述的离婚理由都很简单: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互不相容,谁也改变不了谁。
妻子流露出这样的委屈:自从怀孕以来,婆家没做过一顿可口的饭菜,不是罐头加方便面,就是到馆子买点熟食凑合一顿。
直到“亲家母”上门责骂说:“我家的掌上明珠,就值你家这顿猪狗食?你家还想让她生儿子续香火吗?”
身为教授和律师的公公婆婆,这才仿佛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可是公婆也不无委屈啊!老两口自己也经常忙得顾不上吃顿正经饭,见儿媳回来赶忙递上罐头、熟肉什么的,自以为已经很关爱、很礼遇的呢!
面对妻子委屈的诉说,丈夫何尝没有一番自己的苦衷:自从娶妻之后,就难得享受清静的周末,因为守寡的丈母娘难耐寂寞,总在周末做一大桌饭菜等待5个儿女带着配偶回来热闹一番。
席间,哥儿们又是猜拳劝酒,又是云山雾罩地胡侃,连荤带素不堪入耳,颇令这位谦谦君子反感。
最令他无奈的是,每次去见丈母娘都得遵从妻子的要求提上大包小包,还得当众报出礼盒的价钱,难堪地听丈母娘评头品足。
用他的话说,这种“小市民习气”令他无法忍受。小两口经常为这类本不属于双方感情世界的区区小事争吵,怄气,你能说出其中的谁是谁非吗?
本来嘛,来自不同文化背景和生活境遇的两个人,结婚后要在一起过日子,各自显露出自幼在家庭里业已形成的一些生活方式、价值观念和行为特点,谁能改变谁呢?谁又能改变谁的家庭呢?
但是在夫妻的日常生活中,恰恰是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反映出来的“异源文化”差异,成为夫妻关系中最难逾越的一道心理鸿沟,妨碍着双方深层的接纳、沟通、和谐、亲近。
双方后来的教育环境或社会经历,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家庭文化的影响,但要根本磨灭家庭文化熏染在二三十年的岁月中给个人留下的烙印,几乎是妄想。
记得有位中年妻子来找我咨询离婚问题,脱口而出的一句话令我思索良久:“他简直是版本不够,内存太低。别看他有个博士文凭。骨子里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!我无法与他生活下去。”
现实生活中,可以举出许许多多成功婚姻的经验和失败婚姻的教训来说明,直到今天,文化上的“门当户对”规律是怎样在影响婚姻的命运。
在这里,我们强调“文化同源”或称文化上的“门当户对”,是想区别于传统社会按政治等级和经济贫富而划分的“门户”,那种门户是“世袭”的, “富人的儿子永远是富人”。
今天,政治地位的更替和经济贫富的转换,已使传统的“门户”概念显得过时。
然而,家庭文化氛围的耳濡目染,父母生活方式及文化资源的代际传递,却多半不以政治地位或经济条件为转移。
君不见,某些官位很高的父母或甚为富裕的商贩家庭,却养育不出真正有文化的子女。文化不等于文凭,文化素质是天长日久文明教养的结晶。
一个人的文明教养,首先是在其成长的微观环境即家庭中接受的,其中,父母的言传身教具有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。
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,我认为选择配偶时应当重视文化上“门当户对”的条件。
而那些未曾作此权衡的已婚夫妻,或者那些不得不淡化这类条件的恋人,需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并增强调适能力,去克服双方因“异源文化”必然带来的调适困难,以其特别的努力去认识和缓解价值冲突或心理矛盾。
他们或许不得不放弃自己当初的某些愿望或要求,努力去理解、接纳和适应对方身上无法改变的文化印记。
但这一点,决不是一般水平的夫妻容易做到的。
现实生活中可以看到,有的夫妻结婚后,总是要求对方改变某些习性。
殊不知,那恰恰是在要求对方改变其无法改变的文化特质。这就难免给婚姻添加危机。
至于夫妻双方受教育程度的相近,也可视为个人学识上的“门当户对”。
后天的受教育程度,在某种程度上滋养着、丰富着或修正着先前的文化积淀,但却不能根本置换原有的文化内存。
两个受教育水平相去甚远的男女,在言谈举止、交往范围、事业追求、思维习惯乃至生活情趣上都可能很不相同,这对于夫妻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和谐颇有影响。
这一点容易理解,就不在此赘述了。